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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刑法定主义

孙瑞红律师     2015-06-17 阅读:190

孙瑞红 律师

执业律所 :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8317550005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 洛阳律协刑委会副秘书长 |洛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 洛阳师范学院法与社会学院法学讲师|洛阳律协维权委员会委员 | 2017年度洛阳优秀律师...

导读 对于法益实施了加害行为并且有责的行为,还不能说一定就是犯罪,因为还要看该法益加害行为是否在事前已经由法律规定为犯罪。亦即,只有由法律事前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能肯定...



对于法益实施了加害行为并且有责的行为,还不能说一定就是犯罪,因为还要看该法益加害行为是否在事前已经由法律规定为犯罪。亦即,只有由法律事前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能肯定其成立犯罪,这样的思考方法就是罪刑法定主义。

罪刑法定原则背后存在着民主主义原理,也就是说何种行为作为犯罪成为处罚的对象,要有“正当选举产生的国会中的代表者”自己来决定,这就意味着,什么是犯罪,必须要通过国会以“法律”的形式决定。亦即“法律主义”原则。不允许命令、解释等确定何为犯罪。

罪刑法定原则背后还存在着自由主义原理,也就是说何种行为为犯罪由法律来规定尚且不够,该法律还必须是事项制定出来的。通过事后制定的法律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将该法律溯及既往的话,就会妨害行动的预测可能性,就会显著的侵害行为人的自由,这是必须要禁止的。如此就推导出了禁止溯及既往原则,禁止事后法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罚的适当性,即事先制定的法律应当是正当的、合宪的。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罚应当明确,即“应该根据具有通常判断能力的一般人的理解,也就是取决于在具体的场合之下,能否从中得知有可能判断该行为是否使用该法规的基准。”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罚规定,不能处罚无害行为,不能过于宽泛,要达到罪行均衡。

 

孙瑞红 律师

执业律所 :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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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 洛阳律协刑委会副秘书长 |洛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 洛阳师范学院法与社会学院法学讲师|洛阳律协维权委员会委员 | 2017年度洛阳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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