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合律师孙瑞红:所谓强拆,就是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强势的一方逼着另一方把房子拆掉,不拆,就霸王硬上弓!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私有财产不被侵犯。国家也早有规定,不允许强拆!可在现实中强拆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个人认为强拆可能涉嫌犯罪问题:
应当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之前,房屋等属于村民的合法私有财产,通过强行拆除的方式给推到,实属故意毁坏财物。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节目中主持人的话是,“不过我想不通有什么事情犯得着用这样的斗争手段来解决吗?你就不怕伤及无辜吗?”这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赔偿协议没达成,就把人家辛辛苦苦盖起来的房子给推到,还不想让人家反抗。对人家犯罪,还不让人家反抗,就好像强奸了对方,还让对方躺着不要动一样。逻辑属于强盗逻辑,思维相当扯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