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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当行为

孙瑞红律师     2015-09-23 阅读:381

孙瑞红 律师

执业律所 :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8317550005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 洛阳律协刑委会副秘书长 |洛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 洛阳师范学院法与社会学院法学讲师|洛阳律协维权委员会委员 | 2017年度洛阳优秀律师...

导读 关于正当行为基于法律规定的行为和基于正当业务的行为,不能够作为处罚对象,即法令行为和正当业务行为,具有实质的违法性阻却。法令行为。法令行为,是所实施的构成要件该...



关于正当行为

基于法律规定的行为和基于正当业务的行为,不能够作为处罚对象,即法令行为和正当业务行为,具有实质的违法性阻却。

法令行为。

法令行为,是所实施的构成要件该当行为是基于法令而被命令实施的或者是基于法令而被特别允许的场合。譬如说,凭检察院的批捕令对嫌疑人实施逮捕措施,形式上是属于拘禁行为,但由于是依法作出,则不属于非法拘禁犯罪。

法令行为之所以阻却违法性,可以这样来理解,在这一行为已经该当了相应犯罪构成要件的前提之下,既然法令已经设置了允许这一行为的规定,从“法秩序的统一性”角度看,刑法上也必须认为允许这一行为是妥当的。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法秩序必须以没有矛盾的形式加以理解、运用,某个法所允许的行为别的法却禁止是不行的。另外,从实质的角度考虑,既然某法已经允许了构成要件该当行为,那么这一行为就存在着必要性和合理性,根据这样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来实质的说明允许法令行为,也是可以说通的。

正当业务行为

虽然正当业务行为和法令行为都是违法阻却事由,但是不表示所有的正当业务行为都具有违法性阻却功能,只有是基于正当业务的正当的行为才能阻却违法性。如医疗行为、辩护活动、采访活动等。

孙瑞红 律师

执业律所 :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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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 洛阳律协刑委会副秘书长 |洛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 洛阳师范学院法与社会学院法学讲师|洛阳律协维权委员会委员 | 2017年度洛阳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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