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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豪公寓骗贷案

周俊利律师     2015-12-01 阅读:1022

周俊利 律师

执业律所 : 中银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581972639

周俊利律师拥有二十年丰富的职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新三板业务及各类重大经济仲裁、诉讼案件,欢迎各界人士关注!...

导读 森豪公寓楼盘位于北京市东二环朝阳门桥附近,于1997年左右开始宣传,1999年左右已经封顶,当时报道称住宅部分的开盘均价高达2500美元/平方米,商用部分均价更是高达3500美...



森豪公寓楼盘位于北京市东二环朝阳门桥附近,于1997年左右开始宣传,1999年左右已经封顶,当时报道称住宅部分的开盘均价高达2500美元/平方米,商用部分均价更是高达3500美元/平方米。直到2005年4月,中国银行对外披露,从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由邹庆担任法人代表的北京市华运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森豪公寓为幌子,采取假按揭的方式从中行北京市分行申请按揭贷款199笔,涉及公寓273套,形成风险敞口6.449亿元,森豪公寓虚假按揭问题始被暴露于公众视野。

邹庆通过指使公司职员虚构该公司开发的森豪公寓商品房销售事实,采取与购房人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购房人伪造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等贷款材料,并以购房人名义与中行北京分行签订个人按揭贷款合同申请按揭贷款的手段,骗得上述巨额贷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9月至2002年6月间,担任华庆时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庆时代投资公司)董事并实际控制该公司的邹庆采用同样的手法,从中行北京分行骗取个人按揭贷款共计人民币1.07亿元。检方认为,正是由于相关银行工作人员疏于防范,才让邹庆得手,造成严重损失,涉案三人应以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森豪公寓,法院调查还发现,1994年至1998年间,邹庆在担任华运达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实际控制赛格纳公司、华之强公司等关联公司时,以开发森豪公寓项目、太利花园项目、北京青年宫项目需要大量资金为名,采取关联公司相互担保以及用后贷还前贷的方式,先后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城市信用社(现为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北京城市合作银行展览路支行(现为北京银行展览路支行)签订借款合同,累计骗取贷款人民币高达8.0826亿元,但最终追缴的数额仅为人民币1.6万元。

1998年4月,时任北京华运达经贸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被告人邹庆、华运达经贸公司总经理的被告人韩智德,虚构进口贸易事实,在以该公司名义委托中国惠通(集团)总公司代理进口货物的过程中,采取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北京分行)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73.5万元后提供虚假的信用证项下附随单据的手段,通过惠通公司骗取农行北京分行开立的金额为美元225万元远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随后,邹庆等人又分三次以类似的手法骗取资金美元162万元、美元186.6万元、美元229.5万元,并将上述信用证项下款项在香港议付后予以非法占有。

邹庆因涉嫌犯信用证诈骗罪于2002年4月12日被羁押,同年4月28日被取保候审,2003年4月28日被解除取保候审,因涉嫌犯贷款诈骗罪于2005年1月22日被羁押,同年3月1日被逮捕。经过为期四年的漫长的调查和一审审判,邹庆最终以信用证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获无期徒刑。

2007年9月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院对备受社会特别是房地产界关注的“森豪公寓”系列案中的涉案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审宣判,三人均以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领刑,同时被判的还有两名律师,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获刑。

周俊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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