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律师专栏

子女抚养权怎么变更

瞿龙律师     2015-03-17 阅读:238

瞿龙 律师

执业律所 :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8091792508

关注瞿龙律师,即时了解法律信息,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瞿龙律师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做人,用心做事...

导读 内容提示: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下列情况可变更子女抚养权。一、父母与...



内容提示: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下列情况可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四、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五、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瞿龙 律师

执业律所 :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8091792508

关注瞿龙律师,即时了解法律信息,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瞿龙律师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做人,用心做事...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