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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界定的问题汇总(三)

易轶律师     2015-03-17 阅读:140

易轶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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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

导读 根据《婚姻法》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视为夫妻感情破裂:1)因欺诈而形成的婚姻,或者在结登记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结婚证的;2)男女双方虽然办理...



根据《婚姻法》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视为夫妻感情破裂:1)因欺诈而形成的婚姻,或者在结登记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结婚证的;2)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同居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的;3)包办、买办婚姻,婚后一方随机提出离婚的(这里需要区分欺诈婚姻,即假借婚姻骗取钱财的婚姻,假借婚姻骗取钱财的属于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者男女双方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夫妻感情的;4)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没有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又分居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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