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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兰与周冠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张敬辉律师     2016-04-26 阅读:319

张敬辉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261996547

张敬辉律师简介 一、张敬辉律师在各大媒体的报道情况: 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敬辉律师,是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主动报道律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

导读 于兰与周冠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一中民终字第0771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于兰,女,1963年12...



于兰与周冠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一中民终字第0771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于兰,女,1963年12月10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张敬辉,北京市囯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周冠池,男,1974年8月8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佟兴。

上诉人于兰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4)海民初字第78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审法院审判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4)海民初字第7878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辛荣

代理审判员朱文君

代理审判员夏根辉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书记员杜莹

张敬辉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261996547

张敬辉律师简介 一、张敬辉律师在各大媒体的报道情况: 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敬辉律师,是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主动报道律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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