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律师专栏

孩子可否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主张抚养费?

易轶律师     2015-03-18 阅读:257

易轶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260300480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

导读 张某和向某于2011年结婚,不久即分居。2012年,向某生育一子即本案原告张某某。在婚姻期间,张某除探望张某某时买了一个玩具花费280元外,其他再也没有支付。张某某的生活...



张某和向某于2011年结婚,不久即分居。2012年,向某生育一子即本案原告张某某。在婚姻期间,张某除探望张某某时买了一个玩具花费280元外,其他再也没有支付。张某某的生活费一直由向某承担。张某要求对张某某进行亲子鉴定,结果证明张某某是张某的亲身儿子,且法院调查发现,张某系某家私人健身中心的教练,每月有8000元收入。

法院在向某提出张某承担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后,结合《婚姻法》,根据事实,支持了向某的诉讼请求。

那么,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孩子的抚养问题呢?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2)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给抚养费的权利;3)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4)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每月支付张某某1500元的抚养费,直至张某某能够独立生活。

易轶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260300480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