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贷款服务对象为小微企业法人或股东,贷款金额30万元起,住宅、商业、商住两用房均可抵押,最高可达评估值的100%,办理速度快,手续简便,资金使用安全、灵活。
申请条件
年龄60周岁(含)以下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股东。
• 企业经营2年以上,上年度经营规模300万以上。
• 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房产作为担保。
贷款用途
• 符合银行贷款用途,不得用于银行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担保方式
个人(含第三人)或企业名下的住宅、商用房、商住两用房。
贷款额度
• 房屋评估价值的100%。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含10年)。
贷款利率
执行人民银行规定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或适当上浮。
还款方式
1年(含)内,采用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
1年以上,采用按月还本付息方式。
贷款流程
(1) 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
(2) 进行资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
(3) 审批通过,办理相关抵押登记和公证手续;
(4) 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利息;
(5) 贷款本息结清,办理相关抵押解除手续。
咨询需提供资料
(1) 借款人夫妻身份证复印件
(2) 担保物复印件
(3) 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章程复印件、近一年公司银行对账单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