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当承办检察官问及为何要选择中介所的求职者来实施诈骗时,李某给出的答案也令人瞠目结舌,“因为之前就是在中介所被人骗的,所以我也想这样做!”出狱后的李某接二连三地上演着现实版“以牙还牙”。
男子受骗后竟以牙还牙
今年2月12日,一家中介公司的老板小王打电话报警称,当日上午10时许,有名男子到其开的小中介公司,自称是某工地负责人,以每月4000元的工资招聘几名保洁兼保安。于是小王便找了三名前来应征保姆的务工人员。该名男子将三人带至医院,以交各种体检费用为由,向三人各索取八百元。随后,该男子借故离开。后三人打这名男子电话时关机,于是发现被骗。
根据案发时的监控录像、作案手法以及工作手机号码等,民警结合以往案件发现自2016年10月至今,这名犯罪嫌疑人在上海市内作案数起,社会影响较为恶劣。根据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相关线索,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以及住宅地址。民警前往该住址并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被害人孙女士回忆,犯罪嫌疑人李某自称是工地上负责人,来到家政公司招聘家政阿姨和保安。当时孙女士刚到公司,一听男子提出的待遇条件,每月4000元人民币,感觉条件还不错,便毛遂自荐。同时还推荐了自己的朋友以及老公。李某告诉他们上岗前需要先做体检以及办理一个意外保险。随后,便紧接着带着三人前往中心医院体检。在急诊大厅内,犯罪嫌疑人李某告诉他们体检以及保险的费用总共需要八百元左右。当将三人的钱款收齐后,犯罪嫌疑人李某便找了个借口说帮他们交钱,让三人先去厕所尿检。等他们从厕所出来,李某早就携款逃之夭夭。
孙女士在接受司法机关的询问中表示,自己也是从外地来沪的务工人员,原本认为通过中介公司能够给自己找到一份比较可靠的工作,不期望工资待遇有多么高,但求保险可靠,没想到却遭遇了骗子。
多次诈骗外来务工人员获刑
如今,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在不断增长,很多人依托中介公司来提高找到可靠工作的机会,但往往有部分犯罪分子利用这点,虚报身份实施诈骗。所以在找工作时,需要看清招聘公司的相关证件信息,切勿掉以轻心,掉入骗子的陷阱。骗子最终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案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数额较大的,已经可以立案,很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就是“男子受骗后竟以牙还牙,多次诈骗外来务工人员获刑”,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欢迎您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