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婚姻纠纷案件中,涉及夫妻之间忠诚与否的问题最多的就是一方出轨而诉离婚或索赔的案件。例如,妻子担心丈夫出轨,夫妻签订忠诚协议有效吗?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夫妻为忠诚签协议,丈夫翻脸不认账
2009年5月,妻子蒋某发现丈夫韩某与李某有暧昧关系,出于对今后生活的考虑,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了一份夫妻忠诚协议,约定:夫妻应当相互忠诚,洁身自好,若一方在婚姻期间背叛对方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必须支付30万元补偿金。2013年1月6日,蒋某在家中发现韩某与李某的不轨行为,遂起诉离婚,并要求韩某按照夫妻忠诚协议补偿自己30万元。韩某同意离婚,但认为夫妻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拒绝补偿30万元。
法院判决:忠诚协议有效,判决丈夫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5月,妻子蒋某与丈夫韩某,基于自愿平等协商,签订了一份夫妻忠诚协议,约定若一方在婚姻期间背叛对方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必须支付30万元补偿金。该法院认为,蒋某与韩某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相互忠实义务的具体化,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协议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因此,法院判决韩某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蒋某30万元补偿金。
律师说法:夫妻签订忠诚协议有效吗?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见,婚姻法对夫妻有关财产的约定是给予充分保护的。夫妻忠诚协议具有利益性,该利益既表现为人身利益,也表现为财产利益,财产利益附随于人身利益。在本案中,蒋某与韩某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是一份处理夫妻财产的约定书,约定一方违反了忠诚协议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30万元,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符合婚姻法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和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法律对此应当予以保护,因而夫妻签订忠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此外,承认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利于社会拒斥婚外情,促进夫妻相互忠实,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夫妻忠诚协议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诚义务的具体化,用书面的形式将法定的权益体现出来,目的是为了确保婚姻关系的稳定和约束夫妻之间的相互忠实,促进夫妻双方人格的发展与尊严的维护,符合婚姻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
以上就是关于“妻子担心丈夫出轨,夫妻签订忠诚协议有效吗?”案件的具体介绍,当今社会夫妻之间应该建立起深厚的信任,也可以用忠诚协议作为保障,但是一旦出现相关纠纷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