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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怎样计算

陈雷律师     2017-06-24 阅读: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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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没签劳动合同解雇劳动者的,也是需要对劳动者做出相应赔偿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



在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没签劳动合同解雇劳动者的,也是需要对劳动者做出相应赔偿的。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迟迟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请求经济补偿金赔偿过程中还可以加上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工资计算标准:不满一年=(工作月份-1)*2+第一个月工资。一年以上=23个月工资+(工作月份-12)*每月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会得到哪些补偿呢?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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