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续签是指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保持劳动关系,于是在原劳动合同终止前办理延续手续的行为。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企业是否一定要提前30日出个书面的《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我倒觉得未必,主要是要在续签前,弄清楚企业想和哪些员工续签、不想和哪些员工续签、员工本人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等,如果说企业想续签,直接填好新的劳动合同叫员工当场签字即可(务必要注意要在原合同到期日之前完成)。
续签劳动合同是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的,无论该员工是否被调入新的岗位。因为,法律规定一名员工在一个单位的单次连续任职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若该员工因离职后再入职,是重新订立劳动关系,这时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要约定试用期,多数情况不会。
在不降低原有劳动合同条件的情况下,企业想续签,而员工不想续签,怎么办?那就赶紧叫员工写辞职报告,赶在劳动合同到期之日前把离职手续办完吧,不要拖延,如果拖长一个月又没办离职手续又没续签劳动合同,一旦员工追诉起来,多拖延的时间内,企业是要付双倍工资给员工的。
另外,为了规避和规范劳动合同,在不降低原有劳动合同条件的情况下,在续签劳动合同时,要改进和完善原有合同疏漏或不规范之处(尤其是对企业不利方面),如原来把岗位和工作地点写得太细太明确的,续签时就要改变,尽量写大写泛,以便今后好操作异地或大职位体系内的调岗;原来没有把保密协议和竞业避止、员工手册作为合同附件写入附加条款的,续签时要加进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