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中,继承人因继承而享有一些权利,同时也要尽一些应尽的义务,那遗产继承中继承人有哪些权利与义务?下面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将为您作详细的解读。
(一)继承人有哪些权利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得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实际占有遗产的人,抑或是遗产执行人都需要认真管理遗产。
5、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了公民生养死葬义务的,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
6、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二)继承人有哪些义务
1、继承人有管理遗产义务。尤其是那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
2、执行遗嘱的义务。
3、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4、遗嘱继承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遗赠人应当履行所附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们接受遗产的权利。
另外,附义务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不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继承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的,得接受遗产。
5、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
资深遗产继承律师提醒大家,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任何人都不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