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购二手车
某大学大三学生陈昕网购二手车返乡行车途中撞死老人,随后驾车逃逸。警方多次发出警告信息,陈昕都置若罔闻企图夺路逃跑,要知道肇事逃逸可是罪加一等。目前,对于死者是否是因为被拖行造成的死亡,警方正在展开取证、调查。
1月22日早上9点02分,嘉陵区公安分局吉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渝A牌照的长安面包车在李渡镇汉塘村加油站处把人撞倒,将其拖行几米后向吉安镇方向逃跑。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拦截。
逼停涉嫌车辆后,肖鹏飞和同事将驾驶员控制住,“当时他浑身直哆嗦,也知道是撞了人才被拦下的。”通过简单询问,民警得知该驾驶员系南充某高校大三学生陈昕(化名),其车上还有一名自称是他同学的女生。
据肖鹏飞介绍,陈昕所驾驶的面包车车牌号为渝A,是他通过网络在二手车市场花4000元买来的,目前没有过户,保险也已经过期,而驾驶人陈昕驾照到手还不足两个月。目前,该案已移交交警三大队处理,陈昕已被拘留。
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陈昕身为大三学生应已年满16周岁,属于刑事责任能力人。陈昕驱车撞死老人后逃逸躲避警方追捕,属于肇事逃逸行为,情节严重。关于陈昕是否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才能确定。
年关将至归心似箭可以理解,但是行车途中更要提高安全意识,尽可能将交通意外的发生率降到最低。不幸撞伤他人更不要企图逃逸,这样只会罪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