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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购二手车 返乡途中撞死路人

孙振明律师     2015-03-18 阅读:124

孙振明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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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学生网购二手车某大学大三学生陈昕网购二手车返乡行车途中撞死老人,随后驾车逃逸。警方多次发出警告信息,陈昕都置若罔闻企图夺路逃跑,要知道肇事逃逸可是罪加一等。目...



大学生网购二手车

某大学大三学生陈昕网购二手车返乡行车途中撞死老人,随后驾车逃逸。警方多次发出警告信息,陈昕都置若罔闻企图夺路逃跑,要知道肇事逃逸可是罪加一等。目前,对于死者是否是因为被拖行造成的死亡,警方正在展开取证、调查。

1月22日早上9点02分,嘉陵区公安分局吉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渝A牌照的长安面包车在李渡镇汉塘村加油站处把人撞倒,将其拖行几米后向吉安镇方向逃跑。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拦截。

逼停涉嫌车辆后,肖鹏飞和同事将驾驶员控制住,“当时他浑身直哆嗦,也知道是撞了人才被拦下的。”通过简单询问,民警得知该驾驶员系南充某高校大三学生陈昕(化名),其车上还有一名自称是他同学的女生。

据肖鹏飞介绍,陈昕所驾驶的面包车车牌号为渝A,是他通过网络在二手车市场花4000元买来的,目前没有过户,保险也已经过期,而驾驶人陈昕驾照到手还不足两个月。目前,该案已移交交警三大队处理,陈昕已被拘留。

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陈昕身为大三学生应已年满16周岁,属于刑事责任能力人。陈昕驱车撞死老人后逃逸躲避警方追捕,属于肇事逃逸行为,情节严重。关于陈昕是否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才能确定。

年关将至归心似箭可以理解,但是行车途中更要提高安全意识,尽可能将交通意外的发生率降到最低。不幸撞伤他人更不要企图逃逸,这样只会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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