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概要】
前篇——暮然回首
2011年1月9日,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王振嵩律师收到一份辽宁葫芦岛中院的裁定书:张某、赵某等15人房屋强拆案发回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重新审理。
事情起源于2009年12月底:葫芦岛市拆迁办向市政管理处发出拆迁许可证,许可拆除位于龙港区玉皇阁街道的房屋,补偿标准为有照房300元/平米,无照房100元/平米。面对如此跳楼价的房屋补偿,被拆迁户彻夜难眠,非法强拆的阴霾笼罩着整个村子。
◆ 【办案掠影】
无奈之下,被拆迁人捻转找到了北京征地拆迁法律维权中心,详细了解了案情后王振嵩律师决定介入此案,当晚即前往葫芦岛维权。
2010年3月5日,王振嵩律师决定对拆迁许可证提起行政复议,3月28日复议决定做出后,根据复议期间复议被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王律师决定对申请拆迁许可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起复议。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复议扭转了本案的强拆局势:规划局的复议答辩材料表明:张某、赵某等15人房屋并不在该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范围之内!
至此,张某等15户的房屋违法拆迁的事实确凿,获得了与政府进一步谈判的优势。
◆ 【律师说法】
数月的维权,阻止了强拆,化解了矛盾冲突,最后以提高补偿款的方式完美收官,当事人的感激化作我们一如既往地为全国被拆迁人维权的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