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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司法机关怎样处理嫌疑人翻供?

李建阳律师     2015-03-19 阅读:207

李建阳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汇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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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千多年前,宋王朝时,法律诉讼制度在当时世界可以说得上精致详备。宋统治者审判分开,一般审判程序分两部分,即审理查明案情和适用法律两个程序,分别由不同法司负责,有...



一千多年前,宋王朝时,法律诉讼制度在当时世界可以说得上精致详备。

宋统治者审判分开,一般审判程序分两部分,即审理查明案情和适用法律两个程序,分别由不同法司负责,有点像现代的陪审团制度,使之分工牵制。在审理嫌疑人时,若嫌疑人推翻供词或陈述冤情,案件必须更换审判官和或由其他司法机关重新审理。这就是有名的“翻异别勘”制度。此制度在现代人看来,仍具有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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