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式上衣“闯关”被查获
商标侵权损害的是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申请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可以有效的避免侵权,近日,一批涉嫌商标侵权的女式上衣出口被海关查获。
日前青岛下属烟台海关立案处理了一起出口女式棉质上衣涉嫌侵权案,查获商标为“chanel”(香奈儿)和“crocodile”(鳄鱼恤)的品牌女式上衣共626件。几天前,黑龙江某贸易公司向烟台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女式棉质上衣到韩国。海关关员通过风险分析,对该批货物下达了布控查验指令。经实货查验发现,该批上衣及其标牌上印有明显的“chanel”和“crocodile”标识,由于出口方无法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海关认为这批货物有重大侵权嫌疑。
案件发生后,海关立刻与“chanel”和“crocodile”商标权利人取得联系。经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和鳄鱼恤有限公司核实后确认,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专用权。目前,两家公司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烟台海关启动知识产权案件调查程序,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及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且进出口商或者制造商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情况未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可以要求收发货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和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七条,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应当依法对侵权嫌疑货物以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收发货人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对海关调查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海关对侵权嫌疑货物进行调查,可以请求有关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供咨询意见。
知识产权权利人与收发货人就海关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达成协议,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随附相关协议,要求海关解除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海关除认为涉嫌构成犯罪外,可以终止调查。
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不仅海关要严格执法,每个公民也应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