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面临违约
市场传闻佳兆业集团于昨日下午召开董事会,最后达成破产重组意见。佳兆业集团于昨晚10时通过微信公共账号否认该消息,称没有召开董事会,也没有达成所谓决议。
在破产重组消息发布几小时前,佳兆业集团发布公告,称两名合作伙伴撤资12亿元。这是继汇丰银行追债4亿元融资贷款后,佳兆业集团面临的又一大困境。佳兆业集团公告称,2014年12月31日,公司接到集团两个项目伙伴的通知,内容有关深圳市龙岗区的两个市区旧改项目。合作伙伴称佳兆业集团已违反这些项目的合作协议,并声称行使终止合作协议的权利及要求退回合作人为该项目支付的12亿元。
截至2015年1月5日,除上述12亿元撤资通知和汇丰融资协议4亿元还款通知之外,佳兆业集团未接到其他债权人的还款通知或要求。目前佳兆业集团负债7.97亿元,已在其年期届满时到期应付。据了解,佳兆业集团融资违约起因是董事会主席郭英成离职。
回应破产重组传闻
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
破产重组是企业最后一次资产重组机会,如果企业能够在限定的时间内,通过重组整顿,能够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终结对该破产企业的破产程序。破产重组给那些濒临破产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一次新生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佳兆业集团公司的人事变动长远将削弱集团业务及财务策略的持续性。加上融资违约事件,至于佳兆业何时能走出危机,现时还难以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