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和个人股东的不断增多以及第一代创业者的谢幕,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问题,那按照我国《继承法》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的股权能否继承?请看资深遗产继承律师的解读。
1、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并以列举式的方法指出了遗产的范围,包括:
(1) 公民的收入;
(2)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 公民的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8)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2、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2)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综上所述,有限公司的股权属于公民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
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提醒您,股份有限公司中也存在股东死亡后股份的继承问题,只有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性质的公司,不像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其股份以股票的形式公开上市出售,完全可以由任何人购买,因此,继承人继承股份并不像有限责任公司那般复杂,并无任何障碍,可随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