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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儿网被投诉 涉嫌虚假宣传有过错

魏镇胜律师     2015-03-19 阅读:172

魏镇胜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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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去哪儿网被投诉打开去哪儿网,旅游攻略,优惠机票赫然在目。“春节出行去哪儿?去哪儿网站为您提供最有价值的机票预订服务!”这些听上去很不错的广告,如果你信了就真麻烦...



去哪儿网被投诉

打开去哪儿网,旅游攻略,优惠机票赫然在目。“春节出行去哪儿?去哪儿网站为您提供最有价值的机票预订服务!”这些听上去很不错的广告,如果你信了就真麻烦了。

近日,有消费者投诉对去哪儿网,反映其在售卖机票的同时赠送优飞币,退票时却将赠送性质的优飞币强行售卖给消费者。打开去哪儿网页面,其优飞币条款疑点颇多,涉嫌虚假宣传、强制消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等多项违法行为。

春节前,田先生通过去哪儿网购买了3张北京至张家界的机票。他说:“购买时,网站显示机票的优惠是九五折,北京到张家界机票全价是1340元,3张机票打折后加上机场建设费以及燃油、保险方面的费用一共是4134元。谁知在退票的时候,除了每张机票收取67元的退票费外,去哪儿网还收取了1164元的优飞币/促销让利费用。”

涉嫌虚假宣传有过错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对商业信誉或者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制作方式、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经营状况、售后服务等作虚假宣传或者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罚款1.5万元。

有下列事实的,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确定罚款的基本标准:(一)虚假宣传的内容有2项的,罚款增加5000元,以后每增加一项,增加罚款5000元;(二)因虚假宣传行为而发生的经营额达到5万元的,增加罚款1万元;超过5万元的,每增加5000元,增加罚款1000元;(三)虚假宣传行为延续的时间达到三个月的,增加罚款1万元;超过三个月的,每增加1个月,增加罚款3000元;虚假宣传行为造成他人严重损害或者引起群体投诉的,增加40%的罚款额。

去哪儿的强制消费引得众消费者强烈不满。希望去哪儿网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积极拿出整改措施。作为消费者也应该积极投诉损害自身权益的行为。

魏镇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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