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无底薪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最低工资规定》中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所谓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小龙是广州某日用品公司的业务员,入职之初的几个月,正逢销售旺季,小龙一个月的收入能达到7000元左右。但是接下来的几个月,某日用品进入了销售淡季,尽管小龙很努力地工作,其月收入也仅有四、五百元,生活难以为继。
公司与小龙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无底薪,小龙的收入与他的销售业绩直接联系。由于公司给小龙设立了较高的提成比例,小龙一年的实际收入会达到6万元以上。虽然小龙在一年中有几个月只有几百元的工资,没有底薪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呢?
最低工资是否有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因此,只要小龙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的劳动义务,无论销售业绩如何,公司都应当保证小龙每月的收入不低于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无底薪提成也要支付最低工资,因此,公司在劳动合同中作出无底薪的约定是违法的,企业的此种行为只会增加企业的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