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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骆文龙律师     2015-03-19 阅读:154

骆文龙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661676199

上海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提供最专业的刑事辩护。

导读 互联网可以说是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除了人脑以外最重要的工具,但是互联网问题层出不穷,如破坏计算机信息,一旦发生,常常令人措手不及,造成极大的损失。所以我国规定...



互联网可以说是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除了人脑以外最重要的工具,但是互联网问题层出不穷,如破坏计算机信息,一旦发生,常常令人措手不及,造成极大的损失。所以我国规定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来预防和惩罚此类犯罪。那如何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犯罪对象为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包括:

(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无论用于何种行业或者用于何种目标,只要对其功能进行破坏即可构成本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方法,包括对功能进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等具体行为。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指通过输入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指令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的行为。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4)有上述行为之一,但是破坏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成其罪。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造成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如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的;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部分甚或全部丧失,严重影响工作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致使秘密、重要数据、资料、信息毁弃,造成严重损失的;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提醒您: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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