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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

李京卫律师     2015-03-19 阅读:122

李京卫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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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代社会中,即便法律对房屋的质量作出了明确的要求,但一些开发商为了最大化的盈利,仍然罔顾法律的规定。那么,在实践中,对于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专...




在现代社会中,即便法律对房屋的质量作出了明确的要求,但一些开发商为了最大化的盈利,仍然罔顾法律的规定。那么,在实践中,对于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专业的房产律师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1、对于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可进行房屋的交接,然后再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

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2、合同履行中,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资深的房产律师提醒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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