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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子退出家电领域 出售全部股票示决心

邢立民律师     2015-03-19 阅读:254

邢立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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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有报道称西门子与欧洲最大家电生产商博西家电达成协议,拟将自己的持有的50%的股份全部出售。当他们的交易完成,届时将预示西门子将全面退出家电领域。西门子退出家...



近日,有报道称西门子与欧洲最大家电生产商博西家电达成协议,拟将自己的持有的50%的股份全部出售。当他们的交易完成,届时将预示西门子将全面退出家电领域。

西门子退出家电领域

据报道,德国博世公司将收购西门子持有的博西家用电器合资公司所有的50%股份,总交易价为30亿欧元。

届时,博西家电将成为博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这笔交易将使博世和西门子两家公司从博西家用电器合资公司中获得2.5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9.7亿元)的好处。该交易还有待监管部门的审批,或将于2015年上半年完成。

博西家电是欧洲最大的家用电器生产商,2013年的总收入将近105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828.5亿元)。 博士此举符合公司自身的包括高能效智能家电产品在内的整体发展战略。

报道指出,这笔交易意味着西门子彻底退出家电领域。2013年,西门子公司以17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34.1亿元)的价格出售了其与诺基亚公司合资的通讯设备公司的股权。

股东转让股票的权利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公司资本一经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因此,股东在抽离自己的资金时必须要将自己的股份转让出去,以保持公司资本的稳定。但是,股东对股份的转让有很多法律上的限制性规定,大家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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