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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冯丽君律师     2015-03-19 阅读:183

冯丽君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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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经常有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问到取保候审的问题。一、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



在我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

经常有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问到取保候审的问题。

一、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只是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是一种强度较轻的强制措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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