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律师专栏

如何认定贪污罪

刘铭律师     2015-03-19 阅读:156

刘铭 律师

执业律所 :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920121630

关注刘铭律师,为您解决公司法务、民事执行、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损害赔偿、房地产、刑事辩护等相关法律问题。

导读 中国从古至今都不乏贪官下场惨淡的教训,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断地挑战刑法的权威,贪污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侵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



中国从古至今都不乏贪官下场惨淡的教训,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断地挑战刑法的权威,贪污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侵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那么具体来说该如何认定贪污罪呢?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

 

3、主体要件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因此,贪污罪的主体包括以下两种人:

 

(1)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是从事公务。这里的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履行组织、领导、监督、具体负责某项工作等职责。

 

(2)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这里的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是指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以上四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有可能构成贪污罪。如果贪污数额较小,情节轻微的,一般也不以贪污罪论处,而给以党纪、政纪处分。根据本法第383条之规定,贪污公共财物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而且符合上述四个要件,构成贪污罪。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提醒您:现在国家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反腐运动,声称老虎与苍蝇一起拍。此外,我国的刑法也为反腐提供了强而有力的法律支撑,所以警醒相关人员不要顶风作案,以免后悔莫及。

刘铭 律师

执业律所 :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920121630

关注刘铭律师,为您解决公司法务、民事执行、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损害赔偿、房地产、刑事辩护等相关法律问题。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