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财产需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才能避免今后发生纠纷,而有些财产则不需办理公证,例如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房屋。那到底哪些财产需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又该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哪些财产需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这种情况下,各项书面证明房屋产权的间接证据都保留在对方手中,一旦发生纠纷,对己方极其不利,所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作为直接证据证明房屋产权归属非常必要。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这种情况下公证的主要目的是写清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例如根据出资比例确定等。
3、产权不稳定的动产。
二、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当事人要准备好婚前财产公证所需要的材料。
2、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提醒您:对于有必要办理公证的婚前财产最好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予以明确约定,主要应写清楚具体的归属情况以及日后如何使用和分割,这样可以避免后续的很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