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游客喂马被咬手臂
女游客曾女士一家人和公司同事在泉州武陵农场游玩之时,不料在喂马拍照时遭到马的袭击,两只手指被咬断。因被咬断的手指吞入了马肚子里,曾女士无法做接指手术。
11月1日农场经理老王作导游,来到马术场,大家都被圈在马场外的马吸引,看到地上有草,曾女士就拿起地上的草喂马儿“小灰”。导游老王也拿起草喂马,他连喂几头,喂到小灰旁的小黑时,小灰突然伸头过来抢草,把老王也吓了一跳,赶紧撒手。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尖叫,“我的手指被咬断了。”老王转身看见,曾女士把手从小灰嘴里拔了出来。但她的两截手指已被马吞了下去。在农场做了紧急包扎后,曾女士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
医生介绍,曾女士的左手无名指被马咬断到指根部,小拇指也被咬掉一半。由于断指已被马吞下,无法做接指手术。圈里共有九匹马,前面是饲料槽,饲料槽旁的地上有一些干草。游客可将手伸入喂马,马儿的头也可以自由伸缩,并没有网格保护。工作人员介绍,这些都是蒙古马,“我们都是用铲子铲草进饲料槽,用手喂很危险”。
工作人员说,马术场自开业来,从未出现马咬伤人的情况。曾女士手指被咬断的事发生后,农场紧急在马圈旁挂上了“禁止靠近”的提示牌,“我们这里是马术场,不是动物园,本来就不让游客喂马的。”农场负责人周总认为,曾女士第二次喂马被咬,原因可能是有人帮她拍照,所以她就将草拿高,马一伸头吃草就没个准数。
谁为被咬断的手指买单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规定,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曾女士和家人游玩马场,而马场并未设置相关警示牌起到提示作用,也未进行言语上提示的义务,造成曾女士在喂马草时遭到马的攻击。马场相关负责人应该对此次人身损害给予赔偿,承担侵权责任。
出门游玩本是一件人生乐事,但是在游玩之时,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尤其是去动物园、马场这种能够近距离接触大型动物的地方,以免遭遇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