饼干盒内藏血液制品
游客携带血液制品入境遭查获。进出境血液制品需要经过检疫,而有人通过各种方式隐瞒想要欺骗顺利入境。
深圳罗湖海关4日透露,该关在一天内连续查获3名香港籍旅客违规携带血液制品入境案件,查获未申报的血液制品1589支。
案发3月2日晚10时许,海关关员从一名港籍女性所推的婴儿车手柄及底部发现了几盒用礼品包装纸包装的物品,打开包装发现是码放得整整齐齐的试管,试管里面装着血液制品。经清点,共有血液制品656支。
随后的十几分钟内,该关又在一名港籍女性旅客的手推婴儿车内查获相同手法藏匿的血液制品517支;在一名港籍男性旅客的随身行李内查获血液制品416支。3起案件中查获血液制品总计1589支,当事人均无法提供其所携带的血液制品的任何合法证件。经询问,3名当事人均承认受雇于人,携带上述未经检验检疫的血液制品入境并收取带工费。
血液制品进出境的监管
目前,海关已将涉案的血液制品移交检验检疫部门作进一步处理。经检验,其中300余支为美国安迪生物科技公司CBC血液制品,用于血样分析校对的科研用途。其余1200支仍有待检验检疫监管部门作进一步的检验和确认。
《海关法》规定,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海关法第七条第五款还规定,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运出区外的清醒的,是走私行为。
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获得卫生部门批准而携带人体血液和血液制品进出境的,将被海关扣留并移交卫生检疫机关处理;经口岸检疫机关检疫允许进出境的,才可放行。
海关应该进一步加强血液制品及相关物品的进出境监管。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非法进出境血样要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