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刚满两月
新婚刚刚满两个月,丈夫还特地为妻子投保,妻子竟然意外溺水死亡,这对于丈夫来说是多么沉重的打击。然而,警方在调查之中,发现丈夫早已偷偷将受益人改为了自己。这一切竟是一场不动声色的阴谋。
李某今年2月份离婚,当月20日通过网络认识廖某,3月5日两人便领了结婚证。同月,李某分别为廖某购买了三份人身意外险共计450万元,并把受益人从“法定继承人”改为李某本人。就在两个月后,廖某突然溺水死亡,警方分析,这其中必有隐情。
案发后,警方多次盘查,李某终于交代其在年前就已经在网上物色人物,通过网络,他与廖某搭上线,并疯狂追求,陷入爱河的廖某迅速与其闪婚,婚后李某便开始购买巨额保险。另一方面,李某与周某从小关系好,周某不善言辞,却一直非常认可甚至有些崇拜李某。李某利用这层关系,让周某勾引廖某,周某通过送廖某电动车等礼物,与廖某发生了性关系。周某约廖某出来,骑电动车载她在电子产业园里兜风,故意将车开入人工湖中,将廖某头按在水中将其淹死。
廖某死亡时,距其结婚仅过了2个月5天。目前,常州检察机关已就李某、周某故意杀人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丈夫杀妻只为骗保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律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本案中,李某与周某合伙将廖某杀害,不仅构成保险诈骗罪,同时还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李某和周某理应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