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流程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6号令)
5、《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号令)
6、《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
7、《关于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01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
9、《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117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财经[2004]85号
11、《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12、《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暂行办法》
13、《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7号)
14、《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征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发[1999]52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政发[2005]11号)
16、《关于规范单独选址项目征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土资发[2000]205号)
17、《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征用土地管理费的通知》(价房地字[1995]44号)
18、《关于进一步规范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土资发[2005]42号)
三、申报须知及相应资料
1、单独选址建设用地报批须提供材料
(1)建设用地单位提交的资料:
a.建设用地单位用地申请书;
b.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c.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文件;
d.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其他设计核准文件;
e.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f.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
g.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h.勘测定界图;
i.林业、环保等部门审查意见及许可证明;
j.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材料;
k.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的有关材料。
(2)国土资源部管理部门提交的资料:
a.地、州、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b.“一书四方案”(其中,只申报农用地转用,不涉及土地征用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填报的“一书四方案”中,只提供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c.农用地转用计划批准书;
d.土地利用现状图涉及规划调整文字材料中加附的规划调整方案及其说明,并附局部调查前后地类及面积对比表,占用基本农田的,加附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及图件;
e.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f.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还应提供出让合同及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