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查获刀具2000把
海关的职责就是严查严防,可是防不胜防,2000把刀疑为管制刀具而被海关扣留。黄埔海关查获一批多达2000把的非法出口管制刀具。
近日,黄埔海关在东莞凤岗车检场查获非法出口管制刀具一批,数量达到2000把,是近年来查获数量最多的一次。日前,高州市某贸易公司向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申报出口“不锈钢小刀”2000把,该关关员在对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刀具外形特征与国家规定的管制刀具十分相似。后经该关缉私局刑事技术部门鉴定,该批货物中的刀身长度达到22厘米,刀刃长度达到10厘米,刀尖与刀背的夹角小于60度,且带有卡锁固定自锁机关,认定为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管制刀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管制刀具属危险品,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犯罪活动,我国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据了解,黄埔海关最近加大了对于管制刀具的查缉力度,9月份以来,该关在旅检,货管渠道查获违法进出口管制刀具案件共2起。
携带管制刀具的处罚
《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各类匕首、锁刀、弹刀、三棱尖刀以及刀刃长度七公分以上,刀顶尖在四十五度以下的单刃刀具,一律列入管制。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比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隐匿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比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管制刀具是危险品,如果被广泛传播有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社会的不稳定。2000把刀具数量之多,一旦出口后果不堪设想。海关严查限制管制刀具的出口也是履行国家职责,保证公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