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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死刑观察(20141209)

孙中伟律师     2015-03-20 阅读:238

孙中伟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中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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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伟死刑观察》】中伟刑辩联盟(CDA)出品,每周二期,努力提供最专业的死刑观察和刑事辩护资讯,欢迎订阅、投稿或合作,我们的微信公众号:art-law,手机及微信号:18...



《中伟死刑观察》】中伟刑辩联盟(CDA)出品,每周二期,努力提供最专业的死刑观察和刑事辩护资讯,欢迎订阅、投稿或合作,我们的微信公众号:art-law,手机及微信号:18610481489,主编:孙中伟(主任律师),本期责任编辑:王傲(刑法硕士),招募兼职编辑。

1.理发师因5元钱纠纷凶手返回现场补刀时被抓

http://news.qq.com/a/20141208/002327.htm?tu_biz=v1腾讯网

12月7日,光山县南向店乡发生一起杀人案件。店主兼理发师向流贵正在营业时,遭突袭,颈部头部身中数刀,当场死亡。

7日早上8点35分左右,南向店乡一街道向流贵美容美发店突然响起呼救声:“杀人了,快帮我报警!”几名邻居闻讯赶来,看见凶徒在向流贵颈部连捅数刀,众人不敢上前制止,后凶徒逃出理发店。现场群众打电话报警。“令人没想到的是,大约过了十几分钟,凶手又返回作案现场。看到尚未断气的被害人,他拔出伤者身上的刀,又连捅数刀。”一位目击者说。凶手的残暴激怒了群众,一名男青年趁其不备,将他打翻。民警赶到现场后,联手将行凶者制服。有人认出凶手是当地一郑姓居民。

据被害人向某的舅舅说,凶徒郑某前年在被害人这里理发,欠下5元理发费。不久前,被害人跟郑某提起此事,两人发生争执。“没想到前年发生的事情,竟然酿成这样的惨案。”一位知情人感慨。据现场居民反映,行凶者郑某精神不正常,经常在家殴打自己的父亲,其哥哥也是精神失常。

7日下午,光山县警方介绍说,行凶人郑先军33岁,未婚。被害人约50多岁,凶手和被害人之间的确因为理发产生过纠纷,双方积怨。郑某有精神分裂症,但被抓后,警方发现其精神正常。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见义勇为的青年,警方也正在寻找中。

2.服刑人员张连文狱内死亡监狱警犯同被起诉

http://news.sohu.com/20141207/n406725503.shtml搜狐新闻

事发辽宁营口监狱,得知鉴定结论第三天其父自杀;监狱警犯同被控虐待被监管人罪;受害人和被告人双方家属达成“共识”追问真相。

2014年3月的最后一天晚上,25岁的服刑人员张连文在服刑的辽宁省营口监狱禁闭室内死亡。此时,距离他一年刑期出狱还有四个月。法医学鉴定书显示,张连文生前身上带伤;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得知结论第三天,其父自杀身亡。

案发四个月后,营口市检方批准逮捕了两名犯罪嫌疑人:营口监狱七监区干警温学军和杂役犯袁生平。两人被以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提起公诉,该案拟定于2014年12月17日开庭审理。意外的是,被害者家属和被告人温学军的家属在追求真相上达成“共识”:前者围绕张连文是“意外”死亡还是被“有意”致死,以及未追究监狱相关领导刑责之事,至今仍在讨要说法,后者则认为温学军是监狱相关责任人的“替罪羊”。

案发后,张连文家属一方获准查看监狱方的监控视频。看过视频的张连文两位姐姐称,2014年3月30日上午8时45分,已被关禁闭12天的张连文再次请求将自己解禁,被张凯拒绝。尔后,张连文情绪激动,屡次喊叫张凯,甚至用头撞墙希望引起注意;9时25分,监控录像中可听见一个“将人带到无监控处”的声音;9时28分,监控上显示一名身穿囚服、光头的服刑人员(即袁生平)手拿手铐进入张连文所在的禁闭室,强行将张连文拖出1号禁闭室,拉到13号禁闭室再次由束缚椅束缚,由第七监区的干警专门教育看管。视频中能模糊听到袁生平对张连文说:“你时间不多了。”从3月30日的无影像的视频中亦能清楚听到,在下午2时至3时30分左右期间,张连文不停高声喊叫:“张凯大队长,我不想死,我还有四个月就出狱了。”同时伴有呻吟声和呕吐声。监控中甚至还能听见他人的训骂声和一些刺耳的不明声音。张连文家属最终并未从监狱方拿到该视频。

3月31日下午,张连文家属到监狱要求探访,等了1个多小时后张凯接见,但拒绝了探访请求,解释说因为张连文撞头要再继续关禁闭15天。当日下午16时,张连文家属离开。等到19时48分时,家属却接到监狱方电话告知,张连文死亡。

今年6月27日,辽宁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法医学鉴定书,结论为“张连文符合机械性窒息而死亡,原因为死者生前身体(颈、胸、腹)受到束缚所致。”并明确提及“张连文尸体上头皮、双眼、口唇、颈部、躯干及四肢处皆有伤痕,损伤符合钝性外力作用所致”。

在张连文家属与监狱方、检方经历了3个半月之久的“博弈”后,2014年7月15日经辽宁省营口市石佛地区检察院决定,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分局以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将营口监狱七监区干警温学军刑事拘留。两个星期后温学军被批准逮捕。近一个月后,营口监狱服刑人员袁生平因涉嫌同一罪名被羁押于监狱禁闭室。

检方认为,温学军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对罪犯张连文监管期间,违反监管法规,与被告人袁生平对监管人张连文实施体罚虐待行为,致使张连文死亡,其行为侵犯了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妨害了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触犯了《刑法》第248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虐待被监管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248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234条和第232条分别涉及“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3.男子疑因性交易价格起争执杀死53岁女子

http://cq.qq.com/a/20141208/008912.htm腾讯网

12月7日,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在小吃店工作的53岁练姓陆配,5日晚间与40岁无业郭姓男子同赴基隆“铁道街”一家平价旅社,疑因性交易价码起争执,郭涉嫌杀死练女;旅社人员6日近午发现练女陈尸房内报警,警方在6小时内逮到郭嫌,他坦承犯案,但拒绝夜间侦讯。

检察官率法医、鉴识小组勘验,发现房间内异常清洁,连茶杯都不见了,死者的皮包、手机、证件也不在现场,凶嫌犯案后显然曾清理现场,然后从容离开。

由于死者练女的脖子有多道勒痕,脸部多处抓痕、淤血,连牙齿都断裂,可见生前曾与凶手激烈打斗。法医初步认定死亡时间约在5日晚间7、8时,死因是窒息致死。警方查访同层旅客,隔间的旅客表示,前晚听到隔壁房间传来叫喊声,他外出用餐回来,听到有搬弄桌椅及碰撞的声音,但无法判断是什么造成的响声。

警方根据旅社监视影带影像,地毯式访查,在一家小吃店找到死者的雇主,并通知死者台籍丈夫来认尸,确定死者是练女。死者丈夫说,10多年前与练女结婚,育有1女,但1年前妻子离家出走,独自在仁爱区租屋。由于她在大陆还有3名儿女,大陆儿女向妈妈要钱,练女只好外出赚钱寄回大陆。他气愤的说,凶嫌手段残忍,应该判他死刑。附近居民指出,死者平常打扮时髦,爱穿粉色衣、短裙、高筒靴,皮肤白晰,身材微胖,走可爱气质风,约上午11时出现在转角处,常手拿1本书、1支伞,从事茶桌仔拉客到店里消费行业。

警方调查发现,死者和郭嫌5日下午6时进入旅社,女子在电梯间还亲吻嫌犯,状似亲密情侣,原本休息3小时;郭嫌在杀害死者后,到柜台改投宿,以便清理犯案现场,收拾在现场的个人物品,然后在6日凌晨1时独自离去。

警方在接获旅社人员通知到场时,发现女子平躺床上,身上仅穿内衣裤,已无生命迹象。警方调阅路口监视器,发现郭嫌骑乘机车及逃离方向,昨晚6时循线在基金一路的郭嫌家门口,逮到正要出门的郭嫌。警方指出,郭嫌已离婚,育有一子;他供称很久没到死者工作的店棒场,辩称是第一次开房间,他坦承行凶,警方在他住处也找到死者皮包等对象。由于郭嫌拒绝夜间讯问,确实行凶动机,待进一步调查。

4.陕西一涉命案罪犯判刑后未收监保外期间再涉命案

http://news.qq.com/a/20141205/003112.htm腾讯新闻

12月4日下午,法晚记者从陕西省吴堡县法院刑庭证实:原渭南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李宏,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出庭对此案提起公诉的是吴堡县检察院。

记者从陕西省检察机关、法院等多部门了解到,李宏受审缘于其2011年7月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时,其中一名犯罪分子被判刑后未被收监,而该罪犯又于2012年6月14日参与了一起发生在华阴市的命案。

2012年6月14日,陕西省华阴市罗敷工业项目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项目科科长高军,被人持刀砍死在西岳庙广场一家酒楼前的停车场内。记者掌握的一份由该管委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上显示:当天傍晚,高军等人陪领导赴宴洽谈项目,参加宴席的人士中,还有陕西华县某企业的一位“李总”。席间,高军向“李总”敬酒时,引起对方不满,后发生争执。当地公安机关很快就侦破了此案,包括“李总”、砍人者以及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宏亮等悉数被抓获。检方对此案提起的公诉里显示,砍人者被控涉嫌犯杀人罪,第二被告李宏亮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

一位参加上述案件庭审现场的目击者向法晚记者透露,砍人者曾供述称,是李宏亮接到“李总”通知后,打电话让自己到西岳庙广场“收拾”人,当时赶来的李宏亮也在案发现场附近。记者了解到,这起命案发生后,李宏亮于2012年7月被逮捕,2013年3月,检方依法对其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李宏亮早在2011年就因故意伤害罪被渭南中院判处有期徒刑数年。2011年7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公开审理李宏亮等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一案。李宏亮所参与的这起命案发生在华县,时间是在2009年冬季。李宏亮等人某晚在华县喝酒时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李宏亮遂和同伙田某持刀砍杀对方一名男子,致这名男子当场死亡。其中致命刀伤是由田某造成,而李宏亮被列为同案犯,是该案的第二被告。

渭南公安机关方一位警察向记者透露,李宏亮等人参与的华县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在渭南地区影响恶劣。案件发生后,李宏亮等人很快就被缉捕归案。但案件尚未移交至检察院、其本人还在看守所时,就已经被办理了取保候审,理由是“其患有重病”。渭南中院于2011年7月开庭审理此案,后判决李宏亮有期徒刑数年。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一旦被法院认定罪行,就应当依法及时转入指定监狱服刑。而李宏亮却是个例外:不但没有被“收监”,甚至还在“保外就医”期间谈起了恋爱。资料显示:当年这起案件的审判长,就是当时渭南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李宏。

李宏亮未被及时收监,违规取得“保外就医”资格等一系列严重问题,直到李宏亮涉华阴命案、死者高军的家属多次反映后,才被渭南检察机关发现。考虑到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情重大,渭南检察机关迅速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上报。随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远离渭南700公里的榆林市吴堡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侦办并提起公诉。

2014年12月3日,记者从吴堡县人民法院刑庭证实,李宏涉嫌玩忽职守案确已在该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法晚记者就此联系该院刑庭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目前不便透露案情细节”。

5.西安11岁男童放学途中被绑架反抗被捂死

http://news.qq.com/a/20141204/071835.htm腾讯网

9月29日晚,西安席王街办初一学生杨某在放学路上与家人失去了联系……12月4日上午,西安公安局灞桥分局对外通报,已经成功侦破这起绑架杀人案,杨某不幸遇害,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并被刑事拘留。

今年9月30日凌晨,西安公安灞桥分局席王派出所接报警称,9月29日晚20时许,位于席王街道办的某中学初一学生杨某在放学回家途中与家人失去联系。在省厅督导下,市局和灞桥分局成立专案组,侦破工作全面展开。经过50余天的分析比对,11月19晚,专案组锁定了一辆于案发当晚曾途经灞桥地区的可疑面包车。12月1日,专案组兵分三路,将3名犯罪嫌疑人陈某、王某、陈某某全部抓获归案。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绑架杀人犯罪事辆实供认不讳。

早在今年6份,在陕北一煤矿上班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产生了依靠绑架勒索线财的念头,他找来了表弟陈某及同村的陈某某联系,共同预谋作案计划,并特意购买了一面包车用于作案。由于未在陕北寻找到合适的作案目标,3人于9月中旬来到西安伺机作案。月29日晚,3人驾车来到灞桥席王地区,正逢某中学放学。19时40分许,3人发现了一边看手机、一边独自走在放学路上的男童杨某,见四下无人,遂将杨某强行拖抱至车上,并迅速驾车离开现场。

据交代,因杨某在车上反抗强烈,嫌疑人为防止路人听见起疑,便用手捂住杨某口鼻,至其死亡。随后,3人商议将杨某掩埋并于次日将面包车卖掉,分头逃离。

6.男子疑母亲与邻居有染棍杀二人被判处死刑

http://news.qq.com/a/20141204/015228.htm腾讯新闻

因怀疑母亲与同村老汉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儿子竟持棍棒残忍地将母亲和老汉打成重伤,致两人先后身亡。今年2月20日晚8时许,这起骇人听闻的弑母血案发生在福鼎磻溪镇排洋村后岗头自然村,宁德晚报也曾专程赶赴现场对此进行调查报道。日前,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起儿子棍杀生母案已经审结,被告人蓝某古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

福鼎市磻溪镇排洋村后岗头自然村地处偏僻,是一个畲族聚居的小村落,村民多姓雷、兰,目前只剩几户人家居住。被告人蓝某古长期与母亲雷某英生活在村里,因平日雷某英常常去邻居雷某德家中串门,蓝某古怀疑两人有染,心中积怨已久。2月20日晚8时许,被害人雷某英与另外两名同村村民在同案被害人雷某德家中烤火,唠家常,被告人蓝某古得知后,随后也来到雷某德家门口,大声叫骂,让母亲雷某英回家。当雷某英从屋内走到大门口沿头坎时,蓝某古突然捡起门口一根长约1.5米的木棍击打雷某英胸部致其倒地,雷某德欲扶起雷某英时,也被蓝某古用木棍击中头面部,现场血流如注,但被告人蓝某古并未就此收手,其再次持木棍击打雷某英头面部一棍。随后,同村村民雷某朱上前制止,并将被告人蓝某古带离现场。被害人雷某英、雷某德送医后经抢救无效分别于2014年2月21日、25日死亡。

后经鉴定,被害人雷某英因面部遭受钝性暴力作用致颅内出血死亡;同案被害人雷某德因头面部遭受多次钝性暴力作用致颅(脑)内出血死亡。

记者曾向该村村民了解到,现年52岁的被告人蓝某古疑患有间歇性疾病,因此一直未婚,长期独居,对此法院经办人员告诉记者,被告人蓝某古其实是边缘智力人群,智力虽然稍低于常人,但此智力水平的人具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同时,虽然作案前蓝某古有饮酒行为,但其对作案过程十分清楚,事后回忆也非常清晰,属于主观故意行为。

就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蓝某古不满母亲雷某英常去雷某德家串门,无端怀疑该二人存在暧昧关系,持木棍故意伤害二人,致雷某英、雷某德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且被告人蓝某古因琐事持粗硬木棍不计后果殴打75岁的生母及62岁的邻居,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7.男子被妻感染艾滋遭歧视为报复强奸5名幼女

http://news.ifeng.com/a/20141203/42630546_0.shtml凤凰资讯

王鑫的妻子一直体弱多病,但是拒绝去医院检查治疗,直到临终前才告诉王鑫,自己患有艾滋病。王鑫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自己也被感染了,村里的人得知此事后,都开始躲着他、歧视他。王鑫的心理开始扭曲,为了报复,他强奸了多名幼女。

8.广东广宁七龄女童被害抛尸46岁男凶被拘

http://news.163.com/14/1207/18/ACSQHKL100014JB6.html网易新闻

12月7日警方经过10天10夜的缜密侦查,发生在广东广宁县“11·23”七龄女童被害抛尸案告破,广宁警方7日通报称,凶手为当地46岁的男凶李某金。

据警方通报,当地警方11月23日10时许接报警,称该县江屯镇义和村委会横屈仔公路边的山路下发现一具女孩尸体。经查实,死者为11月21日当地家属报失踪人员,年仅7岁的一年级学生曾某仪。

警方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赶赴现场展开侦查。经法医初步检验为他杀。随着现场勘查、尸体勘验、目击证人调查走访等侦查工作的全面铺开,案件性质和犯罪案情逐步明晰,该县江屯镇义和村委会村民李某金有重大作案嫌疑。12月2日晚上,警方在江屯镇义和村委会曾崀村将李某金抓获归案。李某金,男,46岁,广宁县人,其交待了其杀害曾某仪的经过:11月21日中午12时许,李某金发现本村的曾某仪到其家中偷东西,一气之下用手将曾某仪掐死。

事发后,李某金用自己的摩托车将死者曾某仪的尸体抛尸至江屯镇义和村委会横屈仔公路边的山路下。

9.初中男生疑因摸男同学下体被捅致死

http://news.163.com/14/1206/05/ACOQ10ES00011229.html网易新闻

12月4日傍晚,乐山市井研县发生一起命案。该县研城中学12岁初一男生程某,因与同学吕某不和产生矛盾,被吕某用折叠刀捅刺身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井研县警方通报,12月4日18时35分,警方接到报警,井研县研城镇东门新村有人受伤倒地。接警后,民警及120救护车立即赶赴现场。伤者经急救医生确认已经死亡,其脖子上有明显锐器伤。

经警方侦查,死者程某(男,12岁)与同班同学吕某(男,12岁)不和,当天下午放学后,吕某邀约王某(男13岁)、王某某(男,14岁)等二人将程某骗到东门新村旅社对面一小巷内后,吕某用随身携带的一把黑色折叠刀向程某脖子捅刺一刀后逃离现场。程某受伤后,步行至距离第一现场约200米处,倒地不起,最终死亡。

今日上午,记者在第一事发现场看到,小巷内仍然留有大滩血迹,一直延伸到外面大街上。据多位目击市民介绍,当时,程某被刺后一直沿着大街跑,后面有人还追了一段。程某捂着脖子走到200米远的下坡处,看到一辆白色小汽车随即拦停,并向司机求救,可能车里的人也被吓到了,但是拿了10元钱给伤者,让他自己去打出租车。不过,很快程某就倒在了车旁。

在井研警方的通报中,只是提到死者程某与行凶者吕某“不和”,并未说明具体原因。对此,程某的父亲告诉记者,根据警方的初步调查,前几天,程某摸了吕某的下体,引起吕某的不满,便买了折叠刀伺机报复,最终酿成惨剧。

事发后约两小时,民警将吕某、王某、王某某等三人抓获。现已对年满14岁的王某某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10.广东700名警察搜山擒住砍死警察嫌犯

http://news.qq.com/a/20141207/001474.htm腾讯网

12月5日,广东江门台山市公安局南门派出所教导员刘永超带领民警在辖区内抓捕目标贩毒嫌疑人朱某华,遭遇持刀行凶,刘永超只身英勇搏斗,被刺中多刀身受重伤,并被水管击伤头部致重伤,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英勇牺牲。在广东省公安厅、江门市公安局的组织指挥下,警方出动700警力搜山,全力开展缉凶行动。6日下午,砍死警察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华已被抓获。

5日晚到6日,在广东省公安厅、江门市公安局的组织指挥下,台山警方全力开展了缉凶行动,公安出动500余警力,并调派200余武警搜山。6日下午4时50分左右,记者从江门台山警方获悉,5日杀害台山市公安局南门派出所教导员刘永超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华已被抓获。前线人员透露,搜山过程中,在距离案发现场约1公里的山脚处发现疑犯。警方实施抓捕时,疑犯用刀割颈自杀,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初步判断无生命危险。

一位村民向记者描述了事发时的情景,砍人事件发生在中午12时许,他出门时正看到朱某华拿刀追着民警砍,“当时也没有看清受伤的有几个人,但后来就听说砍死了一个,还是教导员。”据他介绍,砍人者朱某华是本村村民,今年40多岁,身高约175厘米,有吸毒前科,在村里以打架够狠著称,“他平时身上都带着刀,村里人见到都躲着走。”

6日晚,江门警方通报称,5日中午12时,南门派出所教导员刘永超带领民警及辅警赶赴台城朱洞塘唇村对长期贩毒的嫌疑人朱某华(男,45岁)实施抓捕,其间,朱某华从自家二楼阳台跳到隔离屋二楼阳台不见踪影。刘永超在搜索一弃置房屋时,发现朱某华藏身该屋小阁楼内。搏斗中,刘永超被朱某华刺中颈部动脉和左太阳穴致昏倒地,朱某华继续向刘永超胸部、背部连刺多刀,并抓起楼面一水管连续击向刘永超头部,致刘永超重伤。朱某华行凶后快速逃离现场。刘永超于下午3时许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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