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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餐饮业工资现新套餐 集体合同促双赢发展

邢立民律师     2015-03-20 阅读:155

邢立民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华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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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江苏餐饮行业举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并为工资集体合同“加餐”,采取设工龄工资,见义勇为奖等措施,正向激励,不仅可多方面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同时还促进...



近日,江苏餐饮行业举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并为工资集体合同“加餐”,采取设工龄工资,见义勇为奖等措施,正向激励,不仅可多方面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同时还促进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

江苏餐饮业工资现新套餐

在江苏省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上,江苏的许多餐饮企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已经从当初的只谈工资标准开始向更高层次延伸,为工资集体合同“加餐”,注重正向激励,从多方面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秦淮区总工会在景区推动签订了省内首份“景区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同内容除了常规条款外,还把创新饮食文化纳入其中,设立了“美食创新奖”,凡职工开发的小吃、菜肴得到市以上行业协会评审认可的,给予当事职工每月不低于固定工资5%的奖励;二是把弘扬社会公德见义勇为的行为也纳入合同,对因见义勇为、保护公共利益等行为受到区级以上表彰的职工,同样奖励5%工资;另外,健康体检、旅游学习考察及职工子女入学等激励内容,也写到了集体合同中。

为激励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江苏各地的不少餐饮企业纷纷设立了工龄工资,既留住了职工,更保证了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集体合同的特征

集体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首先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外,集体合同还具有其自身特征:(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2)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3)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4)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5)集体合同受到国家宏观调控计划的制约,就效力来说,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为了充分的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集体合同的订立有严格的程序。首先,集体合同应协商确定集体合同草案,然后交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最后,集体合同才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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