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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婿及儿媳继承权

宋金远律师     2015-03-20 阅读:148

宋金远 律师

执业律所 : 济南律师 山东卫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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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例父亲留下房产为何被前夫分走一半? 李某与王某于2000年结婚,于2008年离婚。李某曾继承其父亲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王某认为李某所继承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



案例父亲留下房产为何被前夫分走一半?

 

李某与王某于2000年结婚,于2008年离婚。李某曾继承其父亲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王某认为李某所继承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该房产。

  李某答辩认为,虽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了其父的遗产房屋一套,但其父亲临终前曾口头遗嘱指明该房产由其一人继承。

 

律师点评儿媳或女婿能分配偶所继承财产

 

虽然儿媳或女婿没有权利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财产,但是却可以分得配偶所继承的部分。根据有关规定,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该遗产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为一方的财产。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或财产损失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生前立下书面遗嘱或公证遗嘱或者书面的赠与合同,明确该财产只归子女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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