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当事人在入住商品房后,不要忘了应该及时去办理商品房房产证。那么,应该怎样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呢?下面专业的房产律师将为您具体的陈述。
购房者一定要看住房按揭贷款合同是否有相关规定。另外,有些地方法规规定,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不对购房者个人办理业务,此时购房者也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产权证。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或贷款已经还清,则购房者完全可以自行办理。
1、当购房人为单身,准备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2、个人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原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正的委托书。
资深的房产律师提醒您: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