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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收养制度的各种问题汇总(一)

易轶律师     2015-03-20 阅读:255

易轶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260300480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

导读 收养制度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从而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建立拟制血亲关系的法律制度。领养人为养父母,被领养人为养子女。收养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



收养制度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从而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建立拟制血亲关系的法律制度。领养人为养父母,被领养人为养子女。收养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收养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收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定要件,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2)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被收养人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

3)收养不能发生在直系血亲之间,这主要是防止亲属身份发生重叠、错辈的现象;

4)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液关系,与自然血亲关系不同的是,收养关系可以依法解除。

易轶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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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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