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是离婚无过错方讨回公平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赢得离婚损害赔偿诉讼,就需要大量的证据作为支撑,以证据来证明自身所受的损害无疑最为法庭所采纳。那么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另外在收集这些证据时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如家庭暴力伤害后拍摄的照片、X片等,医疗机构诊断受害人因长期家庭压力患上忧郁症的病历;可能的话,也可以请有关证人出庭作证。
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提醒您: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是因一方过错而产生的诉讼,在这种诉讼中,证据的地位非常显著。丰富而真实的证据形成完美的证据链,是在此类诉讼中必胜的关键。故我们要很清楚的知道离婚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并收集,这样才能够保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