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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骆文龙律师     2015-03-23 阅读:619

骆文龙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66167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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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话,构成犯罪。那如何认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权。

个人信息权是指个人信息所有者对其个人信息自由支配、控制、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公民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内容包括信息决定权、信息保密权、信息查询权、信息更正权、信息封锁权、信息删除权、信息报酬请求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1)违反国家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

①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②违反信息控制人单方承诺或者特定行业规范承诺对个人信息加以自律性保护的,不构成本罪。

(2)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的行为:

①出售是指将自己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以一定价格卖与他人,自己从中谋取利益的行为;

②非法提供是指违反国家关于保守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将自己履行职务过程中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以出售以外的方式提供他人的行为(不包括自己使用的行为)。

(3)情节严重:

一般是指出售或非法提供的数量、次数较多,获利较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给公民个人生活或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所出售或非法提供信息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等。

3、主体要件

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故意。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提醒您:构成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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