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西知识产权十大事件出炉
知识产权的备受重视,伴随着的是各地知识产权大事件的出现。近日,江西出炉2014知识产权十大事件,其中与专利有关的事件占据了重要的席位。
2014年是江西省知识产权事业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就、迈上新台阶的一年。日前,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知识产权系统及新闻单位推选,经研究确定2014年江西省知识产权工作十件大事及备选入围十件大事,现正式对外公布,这是江西省继2013年首次将知识产权十件大事提炼发布以来,连续第二年对外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大事。
2014年江西省知识产权工作十件大事为:一是江西专利申请受理量和授权量首次突破两万件和一万件,增幅51.1%和38.7%均列全国第一,并首次在全国年度工作大会上作典型发言;二是二十五年磨一剑,江西首次荣获中国专利奖金奖,并获优秀组织奖;三是入园强企形成江西知识产权“品牌”,“十百千万”工程完成专利过千园区企业14家;四是国家级平台再获支撑,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西)基地获批并投入运行;五是2014执法提升年办案增长68%,专利行政执法能力进入全国中上水平;六是知识产权体系建设结硕果,成立县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92家;七是突出创新源头,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实现多方面突破;八是争取人大支持,开展《专利促进条例》执法调研产生积极反响;九是强化工作推力,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被增加列入市县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十是事业高位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得到强卫书记、鹿心社省长等领导更高强度重视。
专利权的授予条件
社会的发展需要专利技术的进步,但是为了专利的诞生以及保有专利权人对专利发明的积极性,政府及有关机构的支持必然重要,更为关键的是知道如何赋予自己的专利权法律保护。因此,了解专利权的授予有何条件,或许对专利权人来很有必要。
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新颖性。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两方面内容:形式条件和实质性条件。
形式是指要求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书面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上,并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文件或者手续如果不符合要求,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补正,经过补正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将予以驳回。
实质条件也称专利性条件,它是对发明创造授权的本质依据。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法所说的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提交到专利局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在该申请提交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专利法所说的创造性是指:专利申请同申请提交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所谓“实质性特点”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本质上的差异,有质的飞跃和突破,而且申请的这种技术上的变化和突破,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并非是显而易见的。所谓“同现有技术相比有进步”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比现有技术有技术优点或有明显的技术优点。
专利法所说的实用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批量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专利权的授予,专利技术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条件是最基本的前提,而当专利符合了法定的条件,一旦获得了专利授权,该权利将得到法律的保护;当其受到侵害,权利人更是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名正言顺的捍卫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