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婚姻的束缚,男女双方自由了许多。因此,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只恋爱不结婚、只同居不登记的现象。在司法实践中,构成非婚同居的条件是什么呢?请看资深婚姻家庭律师的解读。
构成非婚同居的条件是:
1、非婚同居的双方必须是无配偶男女两性。
同性恋者不能构成非婚同居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是违反婚姻法规定的非法行为,不能构成非婚同居。
2、双方自愿建立像夫妻一样的生活共同体,但并不具备构成合法婚姻的形式要件。
非婚同居的双方应该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建立包括性生活、平常必要的共同的政治经济生活等为主要内容的共同体,但是,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构成婚姻关系。
3、同居行为必须是公开的。
同居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相称不影响非婚同居行为的认定,只要同居行为是公开的,不为刻意隐藏的,就能成为非婚同居行为的构成要件。
4、同居行为应当持续一定期间。
之所以需要非婚同居行为持续一定的时间,是因为这种结合只有持续存在,才能证明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和“一夜情”等行为区别开来。在法律规制非婚同居行为的国家,都要求当事人的行为持续一定的期间才能获得非婚同居规则的使用,而且这一期间不能有明显的间断。
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提醒您:男女在恋爱期间或者同居期间由于人身关系的不稳定,也并不是只有自由没有负担。对同居者来说,要想避免风险,那只有向前走一步,走进婚姻,走进法律所保护和调整的婚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