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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丈夫服刑期间与他人同居 生子被判重婚罪

孙振明律师     2015-03-17 阅读:386

孙振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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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女子在丈夫服刑期间与他人同居张某的婚姻之路坎坷不已,第一任丈夫因自杀身亡,婚姻结束;第二任丈夫却因犯下大错而服刑;本以为第三段婚姻可以迎来幸福,岂料自己惹上了重...



女子在丈夫服刑期间与他人同居

张某的婚姻之路坎坷不已,第一任丈夫因自杀身亡,婚姻结束;第二任丈夫却因犯下大错而服刑;本以为第三段婚姻可以迎来幸福,岂料自己惹上了重婚罪,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张某1991年与第一任丈夫结婚,后第一任丈夫自杀身亡,婚姻终结。1995年张某与第二任丈夫结婚生子,2006年,其丈夫因涉嫌一宗强奸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由于不懂法律,在第二任丈夫服刑期间,女子没有与第二任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就和其间张某与隔壁镇的吕某感情发展迅速,并生活在一起,并于2011年生下小孩。

张某自认为第二任丈夫服刑,不用办离婚手续相当于离婚。2014年10月,张某第二任丈夫出狱后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情况属实。

公安部门侦查发现,二人目前在广东打工,并以涉嫌重婚罪对其“夫妻”二人展开通缉。11月19日,两人带着小孩准备回老家时,被广州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发现并抓获。现二人已经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小孩已经安全与其亲属交接。

生子被判重婚罪

本案中,张某在未与第二任丈夫离婚的情况下,与吕某同居并生下小孩,已经构成事实婚姻,涉嫌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形之一。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尽管现今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都离不开对重婚者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两种惩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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