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探险被阻后受伤
很多登山爱好者把征服山峰当做是一种精神的升华。今年,多名驴友从密云穿越云蒙山时,被护林防火员阻拦后受伤。于是,该名受伤驴友起诉护林员和村委会,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近日,密云法院受理了此案。程某诉称,今年1月,他与七八十名驴友乘车到密云县云蒙山景区准备穿越,被所在地村委会的护林员于某等人阻拦。后于某用双手猛推其肩部附近,致其左膝跪地,后经医院诊断为左膝盖髌骨粉碎性骨折,为此住院治疗19天,出院后又请了专人护理。程某起诉要求于某及其所在村委会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2万余元。
于某辩称,他的工作职责就是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山林,且该山入口处有禁止入内、禁止穿越的牌子,他在对程某等人劝阻无效后,用身体挡着不让他们上山,但没有推程某,程某怎么伤的他也不知道,不同意赔偿。
村委会表示,程某的伤是其自己在拥挤过程中滑倒造成,不同意赔偿。此案正在审理中。
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驴友的伤害到底是否因护林员的碰撞导致,目前还在调查之中。如果驴友的伤害确实因护林员的行为导致,那么,护林员理应给予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