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情节解读(续)
4、辩护词与代理词的区别
第5集22:20处,罗鹂和妈妈电话中谈及正在写辩护词……
第6集15:27处,法官向被告代理律师池海东说“辩护方继续……”。
在离婚案件中“辩护”一词频频出现,着实令人匪夷所思。
*辩护词与辩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代理词
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案件(含经济纠纷、劳动争议、海事、海商案件)的当事人、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均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于辩论阶段发表代理词。
由此可见,代理词可以出现在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诉讼案件中,而辩护词只能出现在刑事案件中。
本剧中,作为离婚律师的罗鹂声称书写辩护词,那么其可能性有两种:一种可能是,罗鹂在办理离婚案件之外,还办理刑事案件,如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纵观全局对此均无交代);而另外一种可能成立的解释则是,由于编剧在法律专业知识方面的不足而导致的法律术语上的硬伤。
5、“事实婚姻”可以有,“事实离婚”真没有
第6集中17:42处,罗鹂在庭审中主张郑天涯离开家十年,与夏芳草已经形成事实离婚。不错,法律确有对“事实婚姻”的相关规定,但从来没有“事实离婚”一说。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由此可见,依据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为:(1)男女双方必须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2)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3)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但是,与“事实婚姻”不同的是,我国法律法规中尚无“事实离婚”这一概念的相关规定。套用小沈阳一句名言:“事实离婚——这个真没有。”在《离》剧中,竟然能从专业办理婚姻案件的罗鹂律师口中冒出“事实离婚”一词,不得不使其专业精干的律师形象大打折扣。
6、涉外婚姻之中国公民在境外登记结婚
拉斯维加斯,全世界最受欢迎、最著名的的结婚圣地,平均每天举办300多场婚礼(2014年9月8日,演员戚薇和李承铉便是在此地举行婚礼的哦)。
《离》剧第8集第13:20处,大律师吴文辉告诉罗鹂其婚姻状况:在拉斯维加斯登记结婚,回国后并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所以其在国外的结婚登记在国内是否被承认尚不确定。这一处情节涉及到的知识点是关于涉外婚姻的相关规定。
涉外结婚,是指结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婚姻缔结地具有涉外因素的结婚,包括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外国公民与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外结婚以及中国公民与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外结婚。《离》剧中吴文辉和妻子在拉斯维加斯登记结婚便属于在境外登记结婚的情形。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婚姻法》以及《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原则,即中国内地居民,在国外按照当地婚姻法律规定的要求登记结婚的,只要不违反中国相应的婚姻法律,中国承认其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无论是在美国、欧洲还是澳洲,只要男女双方按照当地法律登记结婚,中国是承认其婚姻效力的。当然,承认的前提是,必须履行一定认证和公证程序。也就是说,在国外登记结婚的,必须要经过当地及中国使领馆办理相应的公证和领事认证,这也是符合国际私法要求的。以美国拉斯维加斯的结婚证书为例,该证书需要先送内华达州的州务卿办公室认证,然后将其送至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认证后方能在国内使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在国外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如果双方在中国国内离婚,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7、拒绝家暴——人身保护令、远离令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痼疾。女性,由于体力原因,往往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据统计,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30%的家庭成员曾经遭受家庭暴力,其中90%的受害者为女性。而《离》剧中岳群便是实施家暴者的典型代表,其对焦艳艳每一次的大打出手无不令人毛骨悚然。现实生活中,遭遇家暴当事人所面临的情况往往比焦艳艳的处境更加严重、更加恐怖。
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女性应该如何寻求保护呢?
(1)报警。无论警察如何处理,一定要求警察留下出警记录。
(2)伤情鉴定。去医院检查伤势,保留病历,并做伤情鉴定,看是否构成轻伤或伤残。
(3)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了或远离令。遭遇严重的家庭暴力,如威胁到生命安全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或远离令。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发布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并在部分基层法院试点,开创了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方式有效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的做法,变事后惩罚为事前预防,已被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是司法干预家庭暴力在理念上的重大进步。远离令是该《指南》中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保护事项之一。根据该《指南》的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前、离婚诉讼中、离婚诉讼终结后六个月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目前,已有几十个基层、中级、高级法院表示,将把该指南作为审理相关案件的重要参考,并在判决书的说理部分引用指南的内容,作为重要论据。
2008年8月6日,我国第一份“人身保护令”由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签发。根据这份民事裁定,被保护人的人身安全将受到法律保护,未来3个月内,其丈夫不能继续对她实施暴力。首次在民事诉讼中将人身安全司法保护的触角延伸至家庭内部和案件开庭审理前。
2012年2月8日,我国第一份“远离令”由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签发。根据这份民事裁定,被保护人的丈夫不得在距离被保护人现居住地100米范围内活动。
后记
在《离婚律师》热潮退去之后的中秋假期,笔者得以观摩了此部电视剧。由于在观看之前已听闻对该剧的多种吐槽,所以整部戏看下来反而没有太多落差与失望。虽然剧中设计了律师某些不光彩的执业行为惹毛律师群体,但至少与那些花瓶偶像剧、侮辱智商的抗日神剧等相较而言,《离》剧中个别狗血情节的编排,多少还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