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撞完保时捷再撞宝马
近日,一辆货车司机竟然在撞完保时捷后,因倒车不利,继而撞上了另一辆宝马车。这可真是叫人哭笑不得。如此出师不利,还敢上路么?
上周五在虎门发生的戏剧性一幕,一辆小货车先是撞上了一辆价值160万元的保时捷轿车,可所谓“祸不单行”,当双方将车开到当地警务区调解处理时,货车车主倒车过程中,竟又刮擦了保时捷车主朋友所开来的宝马车。
保时捷车主汤先生介绍,1月9日上午9点多,他开保时捷轿车经过虎门南栅百花市场附近路段,缓慢行驶时前面一辆小货车突然向前滑行直接撞上他的车门。汤先生朋友尹先生闻讯后,开着自己的宝马轿车到警务室帮忙协调。当时货车在警务区内没停好,民警叫车主停好车。车主上车倒车时,又不慎撞到宝马车车尾。
据介绍,两次车祸均是轻微刮擦,两车共计1万多元的维修费将由保险公司承担。货车车主张先生表示,已经交给保险公司处理。
保险合同的成立
我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幸好货车车主已购买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帮忙赔付。但是,这倒车技术还是得抓紧练练。因为,这次可能只是刮擦,下次可就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