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5日,浙江省平湖市工商局接到杭州市余杭区工商局的移送函,对当事人周家平在淘宝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案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服装上使用的CC&DD标识侵犯了CC&DD注册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非法经营额为20602.32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带有CC&DD商标侵权标识的连衣裙47件,并罚款6万元。
2014年9月15日,浙江省平湖市工商局接到杭州市余杭区工商局的移送函,对当事人周家平在淘宝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案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服装上使用的CC&DD标识侵犯了CC&DD注册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非法经营额为20602.32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带有CC&DD商标侵权标识的连衣裙47件,并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