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购买商品房以后要及时办理商品房过户,拿到印有自己名字的房产证,才能完全确定房屋的产权属于自己,那么自己如何办理商品房过户?请看资深房产纠纷律师的解读。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拿测绘图(表)。
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资深房产纠纷律师提醒购房者,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如因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法等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在法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仍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