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告于正索赔2000万
宫廷巨作《宫锁连城》受热捧的同时,也即将陷入一场纠纷。剧作家琼瑶剑指《宫锁连城》抄袭其作品《梅花烙》,并索赔2000万,至于其请求能否得到支持,还有待法院的审理。
今年5月末,琼瑶控诉于正新剧《宫锁连城》“抄袭”其经典作品《梅花烙》事件引发热议。5月27日,琼瑶就于正《宫锁连城》侵权一事,向北京三中院递交诉状。琼瑶的代理律师王立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案索赔金额为2000万人民币,如果拿到这些赔偿,将全部捐给慈善事业。
据悉,该案件共有五个被告,分别是余征(笔名: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对于琼瑶的控诉,于正26日晚通过微博疑似回应,称“人生嘛,第一阶段:怀才不遇,痛苦度日,第二阶段:迈向成功,遭人嫉妒,第三阶段:功成名就,才华丧尽!都苦,所以,一笑了之!”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所谓“一定的条件”除了指使用费以外,还包括对使用方式、时间和地域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改编权是著作财产权的一种,对他人作品进行改编,形成自己独立的作品,也需要经过原著作权人的同意。在使用的过程中,更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按合同约定依法使用他人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