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汽车或成未来新宠
车作为一种自由和地位的象征,在人们的心中不断的巩固,而融入高科技的自动驾驶汽车,更是将尊贵与时尚合体,势必大受人们追捧,而由此的产生专利权也更应得到大家的注意。
内燃机的出现使个人交通工具经历了巨变。但随着自动驾驶、拼车、交通拥堵的增多以及环境法规的加强,在未来我们可能会更少开车,甚至不再拥有属于自己的车辆。上周的洛杉矶车展从首次亮相的模型上我们可以看到未来变革的雏形,传感器被藏在引擎盖或仪表盘下面,这是在实现自动驾驶征途上迈出的第一步。目前汽车已经可以自动驻停、紧急情况自动刹车、自动调整方向以行使在路中间。
未来学家Peter Schwartz说到:“我们将进入这样一个时代,开车将如同现在的骑马,也许有部分人喜欢,但大多数人不会去做。”较短时期内,可寻求与租车公司Rent-A-Car和打车公司Uber这类公司结盟,打破汽车经销商、出租公司及汽车制造商“三足鼎立”的局面。如今,汽车经销商作为制造商和驾驶者的中介机构,可能发现他们的商业模式正在遭到挤压。汽车制造商也将发现自身在面临数字化变革的冲击。谷歌正在开发试验性的自动驾驶车队。Schwartz相信,10年内加利福尼亚可能会为自动驾驶汽车开辟专门车道。
专利权的专有性
专利权(Patent Right),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有专利可以申诉不合法的侵犯行为。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排他性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专利权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 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专利权的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对专利权的保护,是促使专利权人不断创新的一种法律机制,其直接的目的是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从根本来说,其实是对通过对其权利的保护,来激励人们勇于创新,推动技术的进步,从而更好的改造社会。